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初步设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 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初步设计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受邀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初步设计

2.项目编号:FJZMJS[2025]053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文件、技术规范等,完成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初步设计工作

3.1.项目业主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建设地点: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为提升管护系统、巡护系统科研监测系统、公众教育系统。具体内容包含构建保护区智慧大数据中心管护系统6套修缮巡护道路20公里改建科研工作站980平方米改造野外宣教长廊810米

4.项目总投资估算及来源项目投资估算2551.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25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6.08万元预备费121.49万元。

采购包1: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初步设计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1

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初步设计

1.00

450000.00 

其他行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购买及报名时间:受邀请的供应商20251223日至20251225(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长汀县大同镇东街村巷尾哩68号201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

9.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报名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0.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30

谈判地点: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长汀县大同镇东街村巷尾哩68号201室)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信息公告: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fjszmjs.com/

14.采 购 人:福建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址: 长汀县

人: 温先生

联系电话:13860204480 

 

代理机构: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 福建省长汀县大同镇东街村巷尾哩68号201室

人: 小黄

联系电话: 0597-6837997